
南下打工
我坚守做人原则
19岁时,我的大学梦破灭了,对于家境贫穷的我来说,外出打工似乎是惟一出路。踏上开往广东的火车,父母的话语还在耳畔回响:做什么都可以,就是不能做丢人的事!我牢记着他们的叮咛,先是在一家服装厂当缝纫工,后来又去推销化妆品,然而我的付出始终与收入不成正比。
正在我为吃饭和住宿发愁时,一个朋友介绍我去酒楼当服务员,我知道很多酒楼的服务员都是要陪酒的,于是就有些犹豫,但为了生存,我还是答应了。我给自己定下原则:只陪客人喝酒,别的事坚决不干。我打算只干两三年,攒一点本钱,回家乡开一家小毛衣店。
出手相助
我和同乡产生爱
服务员中,我的收入最低,因为她们除了陪酒,还经常陪客人出去。我表面上对珠光宝气的她们不屑一顾,可当她们哗哗哗地数手中的钞票时,我的心开始失衡。酒楼有个洗碗工,名叫孟涛。在我的印象中,他总是穿着胶鞋,系着水裙,满头大汗地在水池边忙活。后来,我得知他也是山东人,不由对他生出几分亲近感。
2004年1月,我有两天没见到孟涛的身影,一问才知他病了。当我下了班找到他的宿舍时,他正发着高烧,已近昏迷。我连忙叫了辆出租车把他送往医院。原来几天前他疏通下水道时手指被划伤,没在意,后来伤口发炎导致破伤风。医生说,再晚来一步就危险了!那几天,我一直陪在他的身旁。
